西藏自治区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 

THE TIBET COOKING MEAL RESTALLRANT TRAOE ASSOIATION OF AUTONOMOUS REGION

关于印发《关于开展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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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2225 更新时间:2016年08月19日10:20:36 打印此页 关闭

各会员企业:

根据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开展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》(拉人社局发[2016]90号),由西藏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承办的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,现定于8月中旬至9月下旬在各县(区)进行初赛,108日至9日在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举行决赛。所有参加竞赛(决赛)的单位或个人选手务必于830日前填写《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》、《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菜品登记表》并发送至西藏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办公室进行报名。

 

联系人:王  琴   

  话:13699447381

  机:0891-6811811(传真)

  箱:317746995@qq.com


 

西藏自治区烹饪饭店业协会

2016年818


附件1、《关于开展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》

附件2、《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(烹饪项目)》

附件3、《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菜品登记表(烹饪项目)》

附件4、《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(服务项目)》

附件5、《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(美容美发项目)》

附件6、《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团体报名表》



附件1

关于开展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

大赛的通知

 

各县(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拉萨市各企业、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:

为加强我市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,激发广大技能人员学技术、钻业务、练机能的热情,培养更多品德高尚、技术精湛、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,服务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,我局决定,拟在全市范围内举办拉萨市职业技能大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资格

    年龄在40周岁(197611日以后出生)以下青年,包括各高等、职业(技工)院校或学校的教师和在校学生等,均可报名参赛。拉萨市服务行业企事业单位、机关餐厅(食堂)、大中专院校,具有一定烹调技术功底及美容美发技术功底、专业工龄3年以上的烹调师、美容师、美发师均可报名参加竞赛。

二、竞赛的职业(工种)

1、中式烹调(中餐、藏餐热菜);2、中式烹调师(炒饭、煲仔饭);3、中式面点(面点、小吃);4、西式面点(生日蛋糕、面包);5、餐厅服务员(中餐、火锅摆台,形体展示走秀及服务);6、客房服务员(形体展示走秀及铺床);7、美容(面部护理及化妆);8、美发(发型设计)。

三、 参赛办法及赛事安排

各县(区)组成代表队参加各项目决赛。选手以企业组队、个人报名方式参赛。各县(区)组队须参加3个以上项目比赛,每个项目参赛选手不得低于3人。每个代表队可设领队1人。西藏自治区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负责行业组队参赛。市人社局(就业局)协调各县(区)组队参加工作。

   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。初赛由各县(区)就业局组织实施或推荐。决赛由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(以下简称:协会)负责组织实施。8月中旬至9月下旬在各县(区)进行初赛。920日前将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报西藏自治区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。决赛拟定于108日至9日在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举行。

四、报名方式

参赛选手单位组织选手统一填写《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》、《拉萨市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菜品登记表》所有参加竞赛(决赛)的单位或个人务必于83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拉萨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。

联系人:刘茂梅  电话:0891-6323833

        沈    电话:13618999991

五、奖项及奖励办法

(一)竞赛奖项

比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名次奖。

团体奖(须组织参加3个以上工种比赛,一个单项比赛不少于3人的单位为一个团体)设金、银、铜奖(综合3各项目成绩设金奖1名,银奖2名,铜奖3名,优秀团队奖6个),并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奖牌、证书和奖金(金奖2000元,银奖1500元,铜奖1000元)。

个人名次奖设金、银、铜奖(每个项目金奖1名,银奖2名,铜奖3名),并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奖牌、证书和奖金(金奖1000元,银奖800元,铜奖600元)。

(二)认定“西藏藏餐烹饪名师、大师”

对参加竞赛的选手,评出能够突出代表西藏风味菜点风格与特点的,且得到行业的认同,同时符合国家职业技能的相关评定标准。获得金奖的选手,可破格直接申报上一级职业资格鉴定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建立技能大赛组织机构,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实施方案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。要把开展技能竞赛活动,作为提高青工素质、推动企业进步、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。通过岗位练兵、技能竞赛活动,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长效机制,营造崇尚技能、尊重劳动、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。

2、各项技能大赛的竞赛规程、裁判工作的组织实施、决赛具体时间及有关活动安排,由组委会统筹协调,承办单位具体实施。

3、加强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宣传工作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互联网络的作用,采取多种形式,加强宣传,形成积极的舆论导向,为青年技能人才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要做好各工种比赛录像、录音、照片、文字材料的收集、存留等工作。


附件2


附件3

 


附件4


附件5:



附件6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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